紅網湘潭站1月20日訊(湘潭晚報記者 李濤 通訊員 王愛華 陸義)發生交通事故後,交警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處理,家屬非但不配合,反而衝撞、打罵交警。1月1usb9日,記者從湘鄉市法院獲悉,3名當事人因犯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妨礙公務罪,分別被判處罰金、拘役、緩刑。
  肖某(71歲)、王某(26歲)小分子褐藻醣膠和文某(49歲)都是湘鄉市人。2013年8月3日晚10時許,肖某的孫子騎摩托車途經湘鄉市育塅鄉時,被一輛小車當場撞死,當地派出所和交警大隊民警聞訊趕到事故現場處理。
  當交警勘查完現場、準備預防癌症心得搬離屍體時,遭到圍觀群眾攔阻。
  聞訊趕到事故現場的文某把一位執行民警推倒在地,王某動手打另一民汽車借款警,因對方及時避讓才沒打到。王某還恐嚇、辱罵上述兩位民警,並攔截勘察事故的警車,將一個輪胎的氣放掉,還用摩托車橫在警車前面不讓警車離開,民警魏某被圍困2個多小時。
  隨後,肖某糾集本村村民,以民警處置不力為由,從8月4日上午情趣用品9時到8月5日凌晨3時許,在事故現場擺設靈堂、堆放障礙物。他們還攔阻過往車輛,致使當地交通混亂了10多個小時。
  直到家屬與肇事者李某達成調解協議,肖某才叫人將靈堂撤走。
  經鑒定,警車受損價值為33740元,一民警受輕微傷。案發後,肖某、文某分別向公安機關投案,3人主動賠償警車損失10000元。
  依照相關法律,湘鄉市法院作出如下判決:肖某犯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王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4個月15天;文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罰金5000元。  (原標題:發生交通事故後3人毆打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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