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提過“關於從住房信息系統中尋找腐敗線索的提案”,最高人民檢察院是提案的協辦單位,記得承辦人員對提案涉及的問題多次與我電話溝通,最終我們達成了共識,這讓我感受到高檢院對提案辦理工作是非常重視的。
  我認為提案辦理工作重在實事求是。每年全國兩會後,上萬件代表委員的議案、建議和提案要分解到各個部門去辦理,短時間內要解決如此多問題確實具有挑戰性。事實上,經過充分調研的提案辦理起來會更有針對性,內容空泛的提案往往會讓承辦人員無從入手,這個時候就需要加強溝通。具體來說,需要註意四個方面:
  答覆不要拘泥於形式,不要寫成八股文。很多人認為,答覆字數越多就越重視,答覆短了就是草率應付,這是誤區。
  答覆要有針對性。首先要搞清楚提案要解決什麼問題,然後明確告訴委員高檢院是什麼態度,這樣的答覆比繞圈子說套話更容易讓人接受。
  對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聯繫密切的相關提案要給予重視。因為它們反映了社會的普遍關註,無論提案寫得是否專業、有深度,承辦人員都要花時間認真辦理。其實辦理這些提案,不僅要對委員答覆,更是對社會關切的回應。
  更多地與提案提出者溝通交流。哪怕提案內容不太符合實際,甚至有些外行,只要與委員多溝通,就能夠取得委員理解,畢竟我們目標是一致的。  (原標題:“加強溝通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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