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6關鍵字行銷日電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範姓女醫師將3000顆含管制毒品成分藥物賣給高姓男子,被依販毒起訴。高姓男子作證藥是給病父及友人爺爺服用,一審判範姓女子無罪。
  57歲範姓女精神科醫師在臺中市開精神科診所台南餐飲設備,她在2007年1月間,將含有列管第4級毒品成分的藥物XANAX長效型及短效型共1000顆,以每顆5元(新臺幣 下同)到10元價格,賣給在某藥廠擔任藥品業務的高姓專員。
  2007年3月間,範姓女子再將含有列管第4級毒品成分的藥物STILNOX多達2000顆,以每顆10元的價票貼格賣給高姓男子。
  根據“醫師法”規定,含有列管第4級毒品成分的精神裝潢科處方藥物,必須經精神科醫師看診後開立處方箋,才可由藥商販賣給患者服用。
  範姓女子指稱,她只是幫房屋二胎高姓男子代購藥物,因高姓男子要的顆數較多,健保不允許,她開藥給高姓男子是為幫助癌症病患助眠,沒有將藥物當毒品使用,也不是販賣毒品。
  高姓男子作證指稱,他向範醫師所購買的藥物分別供給罹患癌症的父親及蔡姓友人的爺爺所服用,用來幫助睡眠。
  臺中地方法院認定,範姓女子販賣藥物是基於醫療目的,沒有親自對病患診察就給藥,違反“醫師法”規定,但沒有積極證據證明她販賣毒品,而判範姓女子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原標題:台女醫師賣管製藥品供病人服用被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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